张家界市关于重申廉政纪律要求确保清正廉洁过好元旦春节的通知
陈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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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1 12: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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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纪委,市直机关各单位纪委(纪检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省纪委《关于开展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做好“两节”、“两会”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市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中实施“三条禁令”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着力防范和整治节假日期间公款收送节礼、滥发津补贴和公款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进一步严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政纪律。现重申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明纪律,严守规矩,确保令行禁止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和发放烟花、爆竹、贺卡、烟酒、花卉、土特产、代金券等年货节礼;
2.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或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3.严禁违反规定组织达标评比,检查考核和节日庆典活动;
4.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休闲娱乐或以汇报会、交流会的形式搞联谊等;
5.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或大操大办晚会和节庆演出;
6.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将走亲探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7.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公车外借,或者违规借用、占用、租用下属单位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对象的车辆,严格落实公车节假日管理制度;
8.严禁参与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9.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10.严禁参赌涉赌、吸毒涉毒;
11.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12.严禁违规饮酒、斗酒酗酒;
13.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14.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15.严禁转嫁各类接待费用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二、细化措施,以上率下,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正在进行的“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更加严肃的态度、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严实的行动,持之以恒、不折不扣地把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把纠正“四风”问题贯彻始终,对节假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具体问题,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早预防,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牢记政治责任,履行政治担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当好表率、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强化压力传导;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范围和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三、强化监督,严肃问责,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针对节假日期间“四风”问题容易反弹回潮的特点,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随机抽查、集中检查、点穴督查、专项治理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四风”新动向、新情况,特别是要从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市纪委监察局、市廉责办将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或“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从严从重查处,并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各区县及市直机关各单位要将元旦、春节期间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情况及时梳理总结,形成专题情况报告,分别于2016年1月6日和2月16日前报送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中共张家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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